學務組-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
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,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,說明如下:
一、受理時間,每年受理提案2次:
(一)第1次:即日起至 115年3月16日(星期一)。
(二)第2次:至 115年9月15日(星期二)(以送達教育部或國教署時間為準)。
二、提案對象與收件單位:提案資料由學校函送國教署。以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。
三、學生提案方式:
(一)學生個人可先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,再由其轉送學校性平會。
(二)學生個人、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,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出提案。
四、提案主題: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,學校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後,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權責者,由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;屬地方政府權責者,由學校性平會函送地方政府;屬教育部權責者,由學校性平會函送教育部。
相關檔案
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.pdf
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受理學生個人提案單.odt
| 發布時間: |
2025-12-18 23:03:02 |
| 發布單位: |
大西國中教導處 |